凯标认证中心(湖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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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必看!认证证书合法申领指南

发表时间:2023-11-03 14:06
      质量认证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市场效率的基础性制度,也是国家通行的贸易便利化工具。但是,虚假认证、未经批准开展认证活动、伪造冒用认证证书和检验检查报告、虚假保证承诺等违法行为干扰了正常的认证市场秩序。

      近日,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联合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虚假认证、非法从事认证、检测活动、买证卖证、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在此,提醒企业


买假证,遭处罚。

严重违法将上失信企业名单!

贪小利,铸大错。

认证证书合法申领不容有误!


认证证书申请指南

      要获取认证证书,企业应向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申请认证,待认证机构按规定流程进行审核并评审合格后,方可获得。


申请步骤:

1.向具备认证资格的认证机构发起申请查询具有认证资格的机构信息请认准官方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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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认证机构开展认证审核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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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审通过后发放认证证书。

企业在获取认证后,可通过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并确认证书的合法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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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将依法严厉打击认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市民如发现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12315举报,维护好市场秩序,守护好信任传递。


认证活动广告宣传审查提示

加强广告中认证主体资质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规定,取得认证机构资质,应当经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在批准范围内从事认证活动。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认证活动。境外认证机构在我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与所从属机构的业务范围相关的推广活动,但不得从事认证活动。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承接认证机构自我宣传的广告时,应当查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认证机构批准书》,并根据批准书附件记载的“认证业务范围”核对广告内容。不得发布含有未经批准开展认证活动、冒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资质、超出批准范围开展认证活动的内容,不得进行不实宣传、夸大宣传。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亦可以通过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认证机构名录及认证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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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广告中涉及认证活动内容的审查

发布涉及认证活动内容的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作虚假、误导性的宣传。


宣传企业或者产品获得认证认可等内容,应当符合《广告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认证认可内容有使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不得利用伪造冒用认证证书和检验检测报告进行广告宣传


认证机构宣传认证活动的广告中,不得出现“当天出证/报告”“直出证书”“不送样检测”等涉嫌虚假认证的内容,不得宣传“确保通过”“保证出证/保证合格”等保证性承诺。


除国家统一推行的认证制度外,对于认证机构自行开展的认证活动及认证证书、认证标志,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词进行广告宣传。

提醒广大经营者:

提醒广大经营者:

媒体单位、广告经营单位、网络交易平台等在发布含有认证内容的广告时,应严格落实查验广告证明、核对广告内容的法定责任,认真审查相关主体资质及广告内容,不得为违法违规认证活动刊登广告。网络交易平台应认真落实资质审核和信息公示义务,加强广告内容审查,坚决制止和防范虚假违法认证广告宣传行为。


信息来源:上海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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